陕西合阳:创新村规民约让乡村治理焕发新的生机
陕西合阳:创新村规民约让乡村治理焕发新的生机
陕西合阳:创新村规民约让乡村治理焕发新的生机村规民约,这一源于乡土社会(shèhuì)的(de)治理工具,承载着数千年的历史(lìshǐ)文化底蕴,贯穿了中国乡村(xiāngcūn)发展的漫长历程,为维系乡村社会的基本稳定发挥了不可(bùkě)替代的作用。在现代法治背景下,村规民约融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法律法规等新元素,成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。
村规民约文化墙(合阳县委宣传部(xuānchuánbù)供稿)
规(guī):土地上生长的秩序之根
村规民约中的“规”字,就是规定、就是纪律(jìlǜ)、就是准绳,就是一个村庄的村民们集体(jítǐ)签署的“契约”。需要全体村民共同遵守(zūnshǒu)。一旦违背,就会受到道义的指责、乡亲的指点、灵魂的谴责。
“规”是约束,更是责任。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作为乡村治理(zhìlǐ)的秩序之根,村规民约的重要性自不待言(zìbùdàiyán),它既源自村民的集体意志,又依赖村民的自觉遵守。村规民约自其诞生之日起,便超越了(le)(le)单纯的行为约束范畴,升华为全体村民共同承担的发展责任。以全国文明村镇创建示范(shìfàn)单位——合阳县新池镇北(zhènběi)顺村为例,该村村规民约中(zhōng)“公益事,要积极,讲贡献,不贪利”的条款(tiáokuǎn),通过价值引导将公共事务转化为集体责任。这种将道德约束与制度规范相结合的治理模式,既传承了传统乡约文化的精髓,又契合了现代治理理念。
“规”是规律,更(gèng)是爱心。村规既体现自然规律的运行法则,更承载着乡土社会的人文关怀,是调节邻里关系、规范公私事务的价值共识(gòngshí),彰显了(le)村民之间(zhījiān)的爱心和友谊。例如:合阳县(héyángxiàn)白灵村的村规中就有“去打工,报组长,方便有事对你讲;遇难事,莫着慌,干部跑腿为你把(bǎ)忙”条款,把干群之间的爱心传递表达得淋漓尽致,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注入了人文温度。
“规”是(shì)标准,更是乡情。在现代物质文明发展的基础上,村规既要为村民划定行为边界,更要体现传统熟人社会(shèhuì)“情理法”交融的治理智慧,让(ràng)村民知晓什么事情能干,什么事情不能干?什么是真善美,什么是假丑恶?让浓浓乡情四处(sìchù)弥漫。例如,合阳县杨家庄(yángjiāzhuāng)村通过“红白喜事(hóngbáixǐshì)简办,杜绝铺张浪费,遏制高额彩礼,破除旧俗陋规,乔迁寿诞升学,一律不办酒宴”的制度设计(shèjì),既让群众赚了里子又不失面子,可谓皆大欢喜。
约:炊烟中(zhōng)升起的文明之光
村规民约(cūnguīmínyuē)中的“约”字,是(shì)契约精神的体现、是礼义廉耻的具化、是基于全体村民共同利益的共同自觉,蕴含着丰富的制度文化内涵。
“约”是(shì)(shì)约定,更是付出。民约是村民之间共同建立的信任机制,是基于大家共识的集体契约。村民间的约定,虽然是为了公序良俗(sú),但(dàn)对村民群众而言,都是约定自己付出的内容,可以称之为“甜蜜的负担”。比如,通过“不在房前养畜,不在门前堆放,不泼污水杂物,保护树木花草”等(děng)具体条款转化为情感认同,将个人自觉付出纳入公共治理框架,实现“互惠性预期”目的(mùdì)。
“约”是承诺,更是(gèngshì)甘愿。民约是全体村民(cūnmín)对公共价值的(de)共同承诺,这个“承诺”对村子的面子、里子、根子(gēnzi)至关重要。在现代化(xiàndàihuà)乡村治理体系构建过程中,从乡村建设的“旁观者”变为“当事人”,正逐渐内化为村民的道德自觉和价值取向。“律己当从严,待人宜宽仁。乐善成风尚,厚德聚民心……”合阳县东宫城村村规民约(cūnguīmínyuē)既强调个体行为的自我约束,又倡导(chàngdǎo)互助包容的社群伦理,为现代乡村治理提供了极具借鉴意义的实践范式。
“约(yuē)”是契约,更是乡愁。在村规民约中,“约”字在这里超越(chāoyuè)了契约的字面含义,成为乡土社会的情感纽带。“远亲不如近邻,近邻不如对门”这句俗语,不仅是老百姓邻里(línlǐ)相亲、守望互助的真实写照,更是先人在农耕文明中形成的生存(shēngcún)智慧。当自然灾害或(huò)突发事故来临时,地理接近(jiējìn)往往比血缘关系更具现实意义。比如,合阳县赤城社区的村规民约里既保留了“边坊邻里常(cháng)相敬”这样的古典韵律,又融入了“团结友善相帮助(bāngzhù)”的现代价值,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愁提供了制度载体。
村规民约(cūnguīmínyuē):流淌在血脉里的乡村记忆
从“白事要到(dào)红事要叫”的(de)(de)朴素智慧,到“反对铺张浪费”的现代觉醒,村规民约始终在(zài)变,但那份刻在中国人基因里的“乡土情怀”从未改变。它是中国农民的“集体智慧结晶”,更是我们这个时代最珍贵的“文化活化石”。
村规民约是(shì)乡村(xiāngcūn)治理(lǐ)的法典。乡村是熟人社会,更是人情社会,人与人之间关系错综复杂,血缘、姻亲、宗族、世交、利益相互纠缠,剪(jiǎn)不断、理还(hái)乱是常态。乡村的矛盾往往也很难界定谁是谁非。但村规民约是乡亲们共同认可的,是发自内心同意的,用最朴素的语言,解决最复杂的问题。当宗族矛盾闹得不可开交时,村规就是行走的“道德天平”;当利益分配(fēnpèi)不均时,民约就是最硬核的 “调节器”。这种带着体温的治理智慧,在(zài)城市化浪潮中,显得尤为珍贵。
村规民约是乡村振兴的引擎。“家和万事兴(wànshìxīng)”,这句话不仅适用于(yú)家庭,也适用于乡村。一个党群、干群、群群关系融洽,活力充沛(huólìchōngpèi),合力充盈的村子,干部群众(gànbùqúnzhòng)的心思都(dōu)在发展上。村容村貌整洁舒适,产业发展动能充足,文化活动丰富多彩,各种资金项目也更容易争取,村上各项事业(gèxiàngshìyè)就会蓬勃发展。而各种矛盾突出的村子,因为内耗严重,干部群众就无心发展,各类项目资金也不敢投向村子,村子的发展就会越来越落后。所以,村规民约不仅在乡村治理中发挥(fāhuī)着(zhe)重要作用,在乡村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、农村繁荣中的作用更加凸显。
村规(guī)民约(yuē)是乡村父老的(de)坚守。在传统(chuántǒng)农业社会生产条件下(xià),诸多农事活动难以通过单户家庭独立完成,必须团结起来共同完成,互相帮助才能共同发展。这种长期形成的协作传统,形成了超越普通邻里关系的情感纽带。这些带着泥土味的“规”与“约”,接地气、冒热气、聚(jù)人气,成为父老乡亲们内心深处永恒不变的坚守,承载着一代又一代农人的心灵寄托。
站在新时代的村口(cūnkǒu)回望,村规民约像一条静静流淌的溪流,滋养着(zhe)乡村的土地。它从《吕氏乡约》的竹简上一路走来,在新时代的春风里焕发(huànfā)出新的生机。(合阳县委宣传部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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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规民约,这一源于乡土社会(shèhuì)的(de)治理工具,承载着数千年的历史(lìshǐ)文化底蕴,贯穿了中国乡村(xiāngcūn)发展的漫长历程,为维系乡村社会的基本稳定发挥了不可(bùkě)替代的作用。在现代法治背景下,村规民约融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法律法规等新元素,成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。
村规民约文化墙(合阳县委宣传部(xuānchuánbù)供稿)
规(guī):土地上生长的秩序之根
村规民约中的“规”字,就是规定、就是纪律(jìlǜ)、就是准绳,就是一个村庄的村民们集体(jítǐ)签署的“契约”。需要全体村民共同遵守(zūnshǒu)。一旦违背,就会受到道义的指责、乡亲的指点、灵魂的谴责。
“规”是约束,更是责任。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作为乡村治理(zhìlǐ)的秩序之根,村规民约的重要性自不待言(zìbùdàiyán),它既源自村民的集体意志,又依赖村民的自觉遵守。村规民约自其诞生之日起,便超越了(le)(le)单纯的行为约束范畴,升华为全体村民共同承担的发展责任。以全国文明村镇创建示范(shìfàn)单位——合阳县新池镇北(zhènběi)顺村为例,该村村规民约中(zhōng)“公益事,要积极,讲贡献,不贪利”的条款(tiáokuǎn),通过价值引导将公共事务转化为集体责任。这种将道德约束与制度规范相结合的治理模式,既传承了传统乡约文化的精髓,又契合了现代治理理念。
“规”是规律,更(gèng)是爱心。村规既体现自然规律的运行法则,更承载着乡土社会的人文关怀,是调节邻里关系、规范公私事务的价值共识(gòngshí),彰显了(le)村民之间(zhījiān)的爱心和友谊。例如:合阳县(héyángxiàn)白灵村的村规中就有“去打工,报组长,方便有事对你讲;遇难事,莫着慌,干部跑腿为你把(bǎ)忙”条款,把干群之间的爱心传递表达得淋漓尽致,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注入了人文温度。
“规”是(shì)标准,更是乡情。在现代物质文明发展的基础上,村规既要为村民划定行为边界,更要体现传统熟人社会(shèhuì)“情理法”交融的治理智慧,让(ràng)村民知晓什么事情能干,什么事情不能干?什么是真善美,什么是假丑恶?让浓浓乡情四处(sìchù)弥漫。例如,合阳县杨家庄(yángjiāzhuāng)村通过“红白喜事(hóngbáixǐshì)简办,杜绝铺张浪费,遏制高额彩礼,破除旧俗陋规,乔迁寿诞升学,一律不办酒宴”的制度设计(shèjì),既让群众赚了里子又不失面子,可谓皆大欢喜。
约:炊烟中(zhōng)升起的文明之光
村规民约(cūnguīmínyuē)中的“约”字,是(shì)契约精神的体现、是礼义廉耻的具化、是基于全体村民共同利益的共同自觉,蕴含着丰富的制度文化内涵。
“约”是(shì)(shì)约定,更是付出。民约是村民之间共同建立的信任机制,是基于大家共识的集体契约。村民间的约定,虽然是为了公序良俗(sú),但(dàn)对村民群众而言,都是约定自己付出的内容,可以称之为“甜蜜的负担”。比如,通过“不在房前养畜,不在门前堆放,不泼污水杂物,保护树木花草”等(děng)具体条款转化为情感认同,将个人自觉付出纳入公共治理框架,实现“互惠性预期”目的(mùdì)。
“约”是承诺,更是(gèngshì)甘愿。民约是全体村民(cūnmín)对公共价值的(de)共同承诺,这个“承诺”对村子的面子、里子、根子(gēnzi)至关重要。在现代化(xiàndàihuà)乡村治理体系构建过程中,从乡村建设的“旁观者”变为“当事人”,正逐渐内化为村民的道德自觉和价值取向。“律己当从严,待人宜宽仁。乐善成风尚,厚德聚民心……”合阳县东宫城村村规民约(cūnguīmínyuē)既强调个体行为的自我约束,又倡导(chàngdǎo)互助包容的社群伦理,为现代乡村治理提供了极具借鉴意义的实践范式。
“约(yuē)”是契约,更是乡愁。在村规民约中,“约”字在这里超越(chāoyuè)了契约的字面含义,成为乡土社会的情感纽带。“远亲不如近邻,近邻不如对门”这句俗语,不仅是老百姓邻里(línlǐ)相亲、守望互助的真实写照,更是先人在农耕文明中形成的生存(shēngcún)智慧。当自然灾害或(huò)突发事故来临时,地理接近(jiējìn)往往比血缘关系更具现实意义。比如,合阳县赤城社区的村规民约里既保留了“边坊邻里常(cháng)相敬”这样的古典韵律,又融入了“团结友善相帮助(bāngzhù)”的现代价值,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愁提供了制度载体。
村规民约(cūnguīmínyuē):流淌在血脉里的乡村记忆
从“白事要到(dào)红事要叫”的(de)(de)朴素智慧,到“反对铺张浪费”的现代觉醒,村规民约始终在(zài)变,但那份刻在中国人基因里的“乡土情怀”从未改变。它是中国农民的“集体智慧结晶”,更是我们这个时代最珍贵的“文化活化石”。
村规民约是(shì)乡村(xiāngcūn)治理(lǐ)的法典。乡村是熟人社会,更是人情社会,人与人之间关系错综复杂,血缘、姻亲、宗族、世交、利益相互纠缠,剪(jiǎn)不断、理还(hái)乱是常态。乡村的矛盾往往也很难界定谁是谁非。但村规民约是乡亲们共同认可的,是发自内心同意的,用最朴素的语言,解决最复杂的问题。当宗族矛盾闹得不可开交时,村规就是行走的“道德天平”;当利益分配(fēnpèi)不均时,民约就是最硬核的 “调节器”。这种带着体温的治理智慧,在(zài)城市化浪潮中,显得尤为珍贵。
村规民约是乡村振兴的引擎。“家和万事兴(wànshìxīng)”,这句话不仅适用于(yú)家庭,也适用于乡村。一个党群、干群、群群关系融洽,活力充沛(huólìchōngpèi),合力充盈的村子,干部群众(gànbùqúnzhòng)的心思都(dōu)在发展上。村容村貌整洁舒适,产业发展动能充足,文化活动丰富多彩,各种资金项目也更容易争取,村上各项事业(gèxiàngshìyè)就会蓬勃发展。而各种矛盾突出的村子,因为内耗严重,干部群众就无心发展,各类项目资金也不敢投向村子,村子的发展就会越来越落后。所以,村规民约不仅在乡村治理中发挥(fāhuī)着(zhe)重要作用,在乡村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、农村繁荣中的作用更加凸显。
村规(guī)民约(yuē)是乡村父老的(de)坚守。在传统(chuántǒng)农业社会生产条件下(xià),诸多农事活动难以通过单户家庭独立完成,必须团结起来共同完成,互相帮助才能共同发展。这种长期形成的协作传统,形成了超越普通邻里关系的情感纽带。这些带着泥土味的“规”与“约”,接地气、冒热气、聚(jù)人气,成为父老乡亲们内心深处永恒不变的坚守,承载着一代又一代农人的心灵寄托。
站在新时代的村口(cūnkǒu)回望,村规民约像一条静静流淌的溪流,滋养着(zhe)乡村的土地。它从《吕氏乡约》的竹简上一路走来,在新时代的春风里焕发(huànfā)出新的生机。(合阳县委宣传部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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