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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公开听证解困局,社矫对象重启跨市营生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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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公开听证解困局,社矫对象重启跨市营生路!

检察公开听证解困局,社矫对象重启跨市营生路!

极目新闻通讯员 余菊红(yújúhóng)

“感谢检察官,现在出门方便多了(le)!生意也能继续做下去了!”言语间满是感激。这个好消息,源于一场充满温度的检察公开(gōngkāi)听证会。5月27日,湖北省(húběishěng)应城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办理始末。

2025年4月,朱某因一起交通肇事案,在(zài)司法所接受社区(shèqū)矫正。根据规定,社矫对象未经批准不得跨市县活动,这让他(tā)此前跨县市经营的小本生意陷入了困境,使原本拮据的家庭“雪上加霜”。

应城市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检察官在走访排查中发现社矫(jiǎo)对象朱某的困难后,迅速行动,调查核实朱某的经营活动情况,并(bìng)深入了解其入矫以来的日常表现。“如何在严格监管前提下(xià),为社矫对象跨市县经营活动‘松绑’,解决其家庭生活困境?”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(miànqián)的重要课题(kètí)。

微信图片_20250527084826.jpg听证会现场

5月8日,一场(yīchǎng)特别的公开听证会在应城市检察院举行。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,并联系司法部门(sīfǎbùmén)工作人员、朱某所在村村干部等多方代表到场(dàochǎng)。

会上,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(ànjiàn)情况,朱某如实讲述自己的经营困境和家庭(jiātíng)生活(shēnghuó)情况:“本来靠做小本生意才能勉强(miǎnqiǎng)维持家庭生活开支……”司法部门有关负责人补充道:“朱某是过失犯罪,亦是初犯,入矫以来严格遵守管理(guǎnlǐ)规定,定期汇报思想,还主动参与村社区公益服务。”

经过提问、讨论和独立评议,听证员、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:社矫对象朱某外出(wàichū)经营属于维持基本生活需求,且矫正期间表现良好,外出风险可控,建议批准其经常性跨(kuà)市县活动申请(shēnqǐng)。

会后,应城市检察院结合听证意见向(xiàng)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(jiànyì):“建议依法批准申请,并强化动态监管。”相关部门采纳(cǎinà)建议,在批准朱某申请的同时,为其量身定制监管方案,通过(tōngguò)电子定位、定期报到、远程视频等手段确保监管无死角。

“这不是简单的‘放行’,而是(érshì)法治温度的体现。”应城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院深化与(yǔ)多部门协作,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,为社矫对象排忧解难,实现法律刚性约束与社会柔性(róuxìng)关怀的深度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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